西南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高等教育应用型自学考试是为了适应当前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充分利用普通高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完善的办学条件和科学的管理制度,并由国家考试机构组织定点考试,以加速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一种新的学历教育形式。
我校于2009年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川招考委[2009]第28号),于2013年11月获批省级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川招考委【2013】第79号)
二、自学考试的优势
1、方式灵活:无入学考试,采取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学历教育形式。
2、覆盖面广:自考制度创立于1981年,目前已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军队系统和港、澳、台地区,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的高等教育形式。
3、社会认可度高。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
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工资待遇从获得毕业证之日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②非在职人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录用或聘用,工资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③毕业生是经过国家检验认可合格的,因此用人单位认可度高。
4、充分利用了专科脱产在校学习的机会,较好地解决了工作之后再提升学历的工学矛盾。
5、学制短,学费低:两年,2800元/年
三、招生专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专科:护理学 药学
本科:护理学 药学 检验学
四、报名条件
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社会考生应当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专科(或高职)相应的专业学历证书。
2.护理学专升本考生须是护理学专业专科在籍在读学生
五、考试时间安排及报考方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科目分为国考科目和省考科目两种,均为每年两次考试。国考科目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初、9月初,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和10月,由国家自考办统一组织。省考科目报名时间仍为每年3月初和9月初,考试时间为每年6月或7月、12月或次年1月,由省自考办组织。
考试具体时间以省自考办通知为准。
考生参加国考及省考均通过网络报名进行 ,报名考试费为35元/科/次,通过网络缴纳,缴费成功方能参加考试,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注:考生须通过资格审查及学籍注册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六、毕业证书及学位获得条件
(一)毕业证书获得条件
符合条件的考生录取进校,参加省考试委员(统考)和学校(校考)相应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临床实习及毕业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由省考委颁发,西南医科大学副署校印的相关毕业证书。
(二)学位获得条件(专升本考生)
本科毕业生需具备川学位办[2006]54号文件规定以下条件,方可取得学位:
1、在校学习期间,不能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
2、自考本科毕业生,其各科成绩平均分达65分以上;
3、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5、毕业生应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学士学位申请。